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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铃文学社简介


发布部门: 轻院社联  发布时间: 2013-05-26  浏览次数: 245

社团简介

郑州轻工业学院驼铃文学社,成立于1993年,是校团委关怀指导下的科技文化类社团之一,由郑州轻工业学院热爱文学的学生自愿参与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驼铃文学社的宗旨是“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以提高社员文字表达及文学欣赏能力为目的。鼓励社员积极创作,书写内心。不矫揉,不做作。热爱生活,追求梦想。驼铃文学社是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成员之一,接受共青团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的领导,接受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接受相关部门的关怀与指导。近年来,驼铃文学社在校领导的支持、关怀指导下,以及历届驼铃人的共同努力下,已取得了应有的收获。

2006年,驼铃文学社得到河南省作家协会著名“军旅诗人”冉爱华老师的认可和帮助,使驼铃文学社在立足轻院的基础上,走出郑州,走出河南,开始走向国家级大型文学比赛的道路。同年二月份,驼铃文学社接受“全国青少年冰心文学大奖赛”北京组委会和冰心家人的委托,牵头组建了大赛河南工作站,负责河南赛区的全部组稿审稿工作,并成功举办了首届“全国青少年冰心文学大奖赛”河南区比赛,受到大赛组委会的赞可。同时,让我们倍受鼓舞的是,我社武楠楠、彭龙群初次参赛便取得大赛大学组国家级银、铜奖的优秀成绩。

2006年3月,驼铃文学社邀请到“诗坛泰斗”贺敬之和“文坛泰斗”魏巍两位老先生担任社团指导老师。贺敬之老师为社刊《彼岸》题写了刊名,魏巍老师也亲自为我社题词:“生活是源泉,人民是母亲,艺途无止境,但盼后来人。”

昔日的辉煌只是历史,我们不能,也不会沉溺于过去,迷失在成就当中。我们仍然需要不断努力,锐意创新,力争上游。我们也会继续为社团的发展和更好的明天而奋斗不止。

社团建设情况

第一章社团规章制度: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

本社团在校团委的正式注册名称为:驼铃文学社。

第二条社团性质

郑州轻工业学院驼铃文学社是隶属于我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科技文化类社团,是由郑州轻工业学院热爱文学的学生自愿参与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宗旨

驼铃文学社的宗旨是“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以提高社员文字表达及文学欣赏能力为目的。鼓励社员积极创作,书写内心。不矫揉,不做作。热爱生活,追求梦想。

第四条驼铃文学社是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成员,接受共青团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团委的领导,接受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接受相关部门的关怀与指导。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五条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本校各大文学组织的校园文化普及类活动;

(二)校外文学组织的征文竞赛类活动;

(三)网络媒体上文化传媒类活动;

(四)其他文学相关活动。

第三章社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驼铃文学社的社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郑州轻工业学院正式学籍的本科生、专科生;

(二)遵守校规校纪,承认并愿意遵守本社团章程;

(三)热爱文学,有一定写作功底;

(四)热爱生活,有理想,有追求。

第七条社员入社的程序:

(一)提出入会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及新生信息统计表;

(二)社团组织部负责召开全体大会,学习社团章程,了解社团历史,介绍社团现状,讨论社团发展道路;

(三)自愿选择去留,愿意加入者现场交纳会费与照片;

(四)组织部根据校团委相关规定,联合我社宣传部、美编部为新入社成员办理社员证。

(五)在校团委注册备案信息后的成员为驼铃文学社正式合法社员。

第八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文学社的活动的权利;

(二)获得文学社服务的优先权;

(三)对文学社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五)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六)社团管理层干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七)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权利。

第九条社员要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文学社的决议;

(二)参与文学社的每次活动;

(三)做好每次活动的宣传工作;

(四)维护文学社的形象及合法权益;

(五)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

(六)努力进行写作实践,积极向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投稿;

(七)按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其他学生优秀作品。

第十条退社

社员因各种原因需要退会的(被社团开除的情况除外),应与退会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文学社,并交回会员证明。社团批准后,退还1/3会费。

第十一条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后,将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部门职权

第十二条驼铃文学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管理层干部;

(三)讨论决定社团各部门的设置与废除;

(四)审议社团组织部的年初工作计划及年终工作总结;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由与会会员(或与会会员代表)负责。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组织部,在闭会期间领导文学社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驼铃文学社的部门设置

驼铃文学社下设三个部门:编辑部、宣传部、组织部。

第十六条驼铃文学社各部门职能不同,应以组织部为牵引,展开社团的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驼铃文学社组织部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提议;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组织、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竞选和聘任;

(六)协调驼铃文学社各部门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驼铃文学社其他部门的职权:

(一)编辑部(下设文编部、美编部、网编部)

文编部:组织文学社成员的日常写作、修改工作,对会员写作能力的提高负有直接责任;负责征文等活动中投稿的筛选与评定工作;负责刊物制作中文字内容的编辑工作。

美编部:负责社团刊物制作中文字排版及文章插图选择等与美工设计相关的工作。

网编部:负责社团微博、博客及贴吧的维护与管理,及社团优秀文章的上传工作;熟练掌握文字排版软件的使用及电子杂志的制作技巧。

(二)宣传部:对文学社所举办活动的宣传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负责活动宣传板的制作及可能用到的条幅、海报的设计;负责文学社形象的对外宣传等工作。

第五章管理层设置

第十九条驼铃文学社管理层职务设置为:社长一名,副书记一名,书记一名,副社长一名,各部门部长各一名。

第二十条驼铃文学社的社长、副社长、书记、副书记等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没有反党反政府倾向;

(二)遵守校规校纪,接受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三)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对工作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四)学习成绩中等以上,每学期不及格课程不多于两门;

(五)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驼铃文学社的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命由社团会员大会决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本社团社长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及本社团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驼铃文学社社长(副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维护文学社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二)维护文学社社员的正当权益;

(三)召集和主持组织部会议;

(四)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五)对文学社开展各项活动的组织、安全性及合法性负责;

(六)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七)其他有利于文学社发展的合法职权行为。

第二十三条驼铃文学社书记(副书记)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三)协助社长(副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四)负责驼铃文学社的各项经费的规划管理;

(五)对驼铃文学社的财务收支情况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十四条驼铃文学社管理层换届制度

驼铃文学社换届选举时间及过程严格遵守《郑州轻工业学院社团干部管理制度》及《社团换届选举制度》。

第六章活动管理

第二十五条驼铃文学社组织的每一项活动经过校团委批准后方可举办,否则视为无效。

第二十六条驼铃文学社举办的每次活动,须由组织部至少提前两周开会讨论方案,并写好活动策划书。活动策划书须提前一周提交给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经校团委审批后才可继续进行。

第二十七条每次举办活动,须通知到所有会员。会员有事不能与会或参加活动者,需要向秘书处请假。通知后未到者,负责人要与其联系了解情况,会员如需帮助,应给予相应帮助。无故不到者,记过一次,视为违反章程行为。累计五次不到者,予以除名处理,并收回会员证。

第二十八条每一次活动结束后,活动相关负责人须召开会议分析讨论此次活动的收获与不足并备案,留作其它活动的借鉴。

第七章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驼铃文学社经费来源。

(一)社员入会交纳的会费;

(二)社会捐赠与赞助;

(三)个人或团体的捐赠;

(四)在允许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合法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驼铃文学社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入会会员会费,并按照规定将社团经费交与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代为保管,需用时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提取。

第三十一条驼铃文学社全部资产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驼铃文学社的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三十三条驼铃文学社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由书记(副书记)直接负责,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驼铃文学社每学期末须在学期活动总结中公布正式的年度财物总结,以接受会员监督及管理部门检查。

第三十五条驼铃文学社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须接受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驼铃文学社资产管理规定服从于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对驼铃文学社章程的修改程序,须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本社团组织部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八条驼铃文学社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上报校团委。

第九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驼铃文学社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须由社团组织部向校团委提出终止申请。

第四十条社团终止申请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上报校团委等待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四十三条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为驼铃文学社开展一切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的一切解释权属驼铃文学社会员大会。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校团委审核批准之日起生效。

2、社团组织架构情况:

【会长】

1.维护文学社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2.维护文学社社员的正当权益;

3.召集和主持组织部会议;

4.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5.对文学社开展各项活动的组织、安全性及合法性负责;

6.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7.其他有利于文学社发展的合法职权行为。

【书记】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3.协助社长(副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4.负责驼铃文学社的各项经费的规划管理。

【组织部】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3.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提议;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组织、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竞选和聘任;

6.协调驼铃文学社各部门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文编部组织文学社成员的日常写作、修改工作,对会员写作能力的提高负有直接责任;负责征文等活动中投稿的筛选与评定工作;负责刊物制作中文字内容的编辑工作。

美编部负责社团刊物制作中文字排版及文章插图选择等与美工设计相关的工作。

网编部负责社团微博、博客及贴吧的维护与管理,及社团优秀文章的上传工作;熟练掌握文字排版软件的使用及电子杂志的制作技巧。

宣传部对文学社所举办活动的宣传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负责活动宣传板的制作及可能用到的条幅、海报的设计;负责文学社形象的对外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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